統整教學何所指?
1、 如何才算是統整的教學?統整行為的發生應是讓兩者以上的學習事項產生整合吧?如是則學習項(兩者以上)之間如何搭起整合的橋樑,這應是判斷的關鍵所在。但如何才算是統整呢?綱要中多處提到「聯絡教學」(見上引綱要原文)與「統整教學」並列,顯然聽、說、讀、寫結合並不是統整教學。而聽、說、讀、寫結合在一起的聯絡教學在綱要中又說是符合混合教學的精神,也似乎意謂統整教學也不同於混合教學。那從教學看來,統整教學、聯絡教學、混合教學這三者如何區隔?還有語文教學要如何才夠稱得上統整呢?是否語文統整教學,只限於跨領域?抑語文領域內也有所謂的統整教學?
2、 「課程統整」與「課程統合」指涉相同嗎?同性質的學習科目併合為高位階的課程(如音樂、美術、表演合為藝術與人文),是統整嗎?抑只能稱為統合?如以綱要中國小一、二年級的生活課程是指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的統合(見前引述原文),則「藝術與人文」似乎應該是課程統合,而不是課程統整。則九年一貫新課程,到底有無所謂「課程統整」?抑新課程統合其實即是課程統整?
3、 課程統整與統整教學如何區隔?課程是指組織規畫設計層面,教學是指實施層面。何以新一波的教改,在課程上、在教學上,都強調統整,統種在學習上,在生活應用有何意義?
4、 新課程綱要以領域取代學科,本身是否即反應著統整的精神,以此來作推類,是否統整即等於合科?課程綱要草案原有各領域之實施應以統整、合科教學為原則,正式綱要改為「應以統整、協同教學為原則」此一修改,是否意謂統整即涵蓋合科?也即統整應該指涉兩個以上不同知識範疇或不同事物,更上一層共性的整合,使能以一角度或概念統攝兩個以上概念或事物。
5、 語文領域有無類似「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自然與生活科技」的合科情況、語文領域中本國語文-外國語文(英語),或本國語文中「國語文」之於「客家語文」、「閩南語文」、「原住民語文」是合科嗎?也即同領域的整合,是指本國語文、外國語文間或各本國語文間的合科嗎?抑是語言、文學、文化的合科?換言之,不同語系間的語言對比轉換教學也是統整教學嗎?抑應是語言、文學、文化的結合才是語文領域的統整?
6、 如果是兩種以上知識或事物使得上層共性整合,使原本似乎不相關的變成渾然相關,因而對此些事物或概念有更整體性、一貫性的認識。則課程統整指的是什麼?只有跨領域才有統整的可能,或才算統整嗎?同領域課程有無統整的可能?有,那些是同領域的統整?又跨領域統整的途徑如何?主題?概念?能力等嗎?跨領域與同領域的統整在途徑上有何不同?
7、 跨領域的語文課程,不論是否統整在主題概念下,是要涵括不同符號系統的對應表達(圖畫、聲音節奏、肢體等)才算,還是仍應文字系統為限?也即跨領域的統整語文課程是否須涵括不同符號系統的語言對應表達?仍以文字符號系統為限的統整課文課程,是要進行語文、文學、文化的整合?聽、說、讀、寫整合(混合)?抑不同語系的語文對應整合?抑是生活語文、文學語文、學科語文(諸如用以表達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的各種學科語文)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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